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 包头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玮 通讯员刘清成
“西部钢铁、东部铝业、南部稀土、北部装备、周边电厂围城分布。”历史形成的产业格局给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环境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加强全市污染源监管,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包头在全市10个旗县区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撑网格化监管,努力做到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
监察网格 稽查网格
织密环境监管这张网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推行网格化管理。当年12月,包头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探索实行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
2014年年底,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环保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由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调整为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工作部门。
据包头市环保局局长邵文祥介绍,根据新的调整,包头将原建成区的网格数由66个增加到82个,在外五旗县区新建立监管网格26个,使全市环境监管网格累计达到108个,基本实现环境网格全市域覆盖。
各旗县区也按照监管的实际需求,在网格划分中将行政区划与重点区域、重点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相结合。对网格内的重点企业,都建立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同时,包头在市本级建立稽查网格24个,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分为11个区域网格、13个专项网格。将原由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管的包钢等25户重点企业,全部下放到企业所在地区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履行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的职责,并实行稽查工作网格化管理。
每个环境监察网格配备2~3名执法人员和1台执法车辆,负责对网格内环境的综合监管;每个环境稽查网格配备2~3名执法人员和一台执法车辆,负责对地方政府、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督查和对下级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监察工作进行稽查。
为解决人员和装备不足的问题,包头探索采取旗县区地方政府配备一块、市环保局配套一块、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一块的办法。市县两级共招聘网格化监管人员200多名,抽调其他部门车辆充实装备,上级环保部门还给网格化监管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设备。
网格监管人员自豪地说:“在环保部门,最好的车不是领导的,而是我们监管人员的。”
目前,包头已将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责任人、网格人员、执法车辆号牌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智慧环保 数字环保
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时代,包头还注重用信息化手段为环境监管服务,成立了“包头市环境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目的是构建一个城市统一的环境综合监管中心。
邵文祥说,这个中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话举报等方式对环境进行监测监控,发现问题时及时利用呼叫系统通知网格人员,实现了环境监管的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反应、联合行动,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环境事件和突发问题,为城市环境构建一张全面的“监控网”,真正实现了用科技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为完善环境监管调度指挥中心功能,包头市还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高空视频系统、国控和非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和综合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其中,高空视频监控系统由29个区域视频监控设备和10个重点企业视频监控设备构成。通过此系统的运行,一方面对包头市主城区的环境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对工业园区的重点污染企业实现近距离监控,高低搭配、远近结合,更好地把握总体环境情况。
目前,正在固阳县、石拐工业园区增设区域视频监控设备,逐步实现包头外五旗县区全覆盖。
据了解,高空视频监控设备一般安装在高层建筑或通讯铁塔上,基础覆盖半径是5公里。在气象条件良好的状况下,可监控到12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放情况。
2015年6月,一家企业私自炼铝渣,烟气直排,环保人员接到举报后这家企业拒不认账,环保人员调出高空视频,企业负责人哑口无言,最后这家企业被连日连续处罚20多万元。
2015年入秋以来,环境监管调度指挥中心通过29个高空视频发现市区和个别旗县出现焚烧落叶秸秆现象,第一时间通知了网格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近百起焚烧落叶秸秆事件。
借助科技手段,包头环境违法事件由2014年1300多起下降到2015年800多起。
另据统计,2015年,包头累计出动人员约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000余户次,处罚金额1713.1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2起,处罚金额472万元,收缴罚款368万元;责令限产、停产、停止排污行为11起;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5起;查封扣押4起;移送案件7件,行政拘留8人。对8家企业和5个地区进行了约谈。对1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曝光。
重心下沉 服务基层
推进网格触角向下延伸
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同时,包头市还积极探索网格化与当地环境监管实际情况的深度融合,不断推进网格化触角向下延伸,为网格化环境监管提供实际抓手,有力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落实。
包头环保局九原环保分局在全市率先将环境监察中队派驻到全区10个乡镇、街道、园区办公。重心下沉,沉到最需要的地方;服务基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据了解,乡镇环境监察中队主要承担辖区内的环境监察、执法、日常监管和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通过驻扎乡镇办公的方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增进环保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环保工作效率。
各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熟悉乡情村情的优势,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调解环境信访纠纷,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服务企业方面,按照行业类别对企业建立档案,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环保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予以及时解决。
乡镇环境监察中队实行乡镇和环保局双重管理,以环保局管理为主,协助乡镇完成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乡镇环境监察中队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清理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燃煤锅炉整治、清理取缔小炼铁、小选金、突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200人次,依法下达责令改正150份,行政处罚93份,收缴罚款229.5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九原环保分局首开包头市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先例,下达按日连续处罚4件,案款1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件,实施行政拘留3人。
此外,各旗县区环保局还结合《包头市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执法制度》,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壮大网格化筋骨。
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为包头市顺利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包头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树立起强大后盾。
在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包头市被评为优,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据悉,2015年包头市达标天数达到250天,比2014年增加了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