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客货运违法被通报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交警支队通报了6家企业在2014年,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驾驶人行车途中发生违法违规、放任麻痹的现象,致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到损失。涉及的客货运企业是青海春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青年旅行社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青海博友建材有限公司、西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宁正源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青海分公司共6家,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有4家10起,涉及违反安全生产运输规定的有2家2起。
通报指出,去年6月5日8时20分许,青海春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货车,与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代某某受伤,代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9月20日,青海春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人佐某某,因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在夜间会车时未按规定车道通行和未降低车速,将道路南侧同方向路边行走的行人于某某碰撞,致其当场死亡。10月23日,青海博友建材有限公司驾驶人韩某某,因车辆灯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对周围道路、车辆环境观察不够,与在此路段由东向西行驶的周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侧翻,致车厢内乘客谢某某倒地头部遭碾轧当场死亡。
去年9月5日20时44分,中国青年旅行社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马某某,因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违法行驶,将由南向北横穿道路的行人马某某碰撞,致马某某受伤,马某某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12月3日21时10分,中国青年旅行社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韩某某,由于超速行驶,与桥上行走的行人陈某某相撞,致其当场死亡。3月24日、5月22日、5月31日、10月18日、11月27日,西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客运车相继发生5起致5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该公司在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工作落实上存在较大隐患和漏洞。7月30日4时30分,西宁正源旅游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唐某,未落实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在茶卡路段被交警发现查处。同时,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管局列入名单在全国通报并下发督办。
另外,去年9月19日,市安监局、交警支队、运管处联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青海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名驾驶人、29名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却仍然承担燃油燃气运输,直接违反了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