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成
作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省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公布取消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银行贷款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三个大类18项前置事项。这也是我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
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是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重大举措。2014年底,国务院出台了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制为重点,通过清理、确认、修法、公布、立法、建网六个方面的工作步骤,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改革目标。
省委、省政府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周密筹划,精心布置。2014年、2015年,我省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共取消34类项目的核准规定,下放11类项目的核准权限至市州。并及时制定下发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进度,确保清理、确认、修法、建网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编办会同各地区及省级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省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公布取消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银行贷款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三个大类18项前置事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及与重点地区平台的联通,力争早日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新机制,构建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新机制。
省内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全面完成及建网工作的稳步推进,将有效解决部门放权不同步、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对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创造开放、稳定、透明、便利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