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内部改革 激发企业活力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开展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工作专项督查

18.05.2018  12:50

  日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周宇副厅长、省委改革办李艳副处长与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对厅属青海新华民族印务有限公司、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5家国有文化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总体情况良好,5家企业均能按照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国有文化党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强化改革意识、市场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激发企业活力,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同步提升。具体为:

  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根本,进一步确立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了企业党委、党支部,细化完善了党组织设置、工作职责、“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了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实现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董事长均兼任党委(党支部)书记,落实了党政负责人“一肩挑”的要求(省演艺集团除外,因党委书记未到任);将国有文化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着力理顺权责、明确监督机制、规范议事规则等改革工作。及时调整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运转。班子成员共同履行董事会职责,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确保了科学民主决策;认真修订公司章程,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写入公司章程,推动了党的领导和法人治理相结合、内部激励和制度约束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模式。省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已草拟了《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省演艺集团公司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演出3500场,其中下基层演出2010场,占总演出场次的57%,优秀现代少儿京剧《藏羚羊》、民族舞剧《唐卡》等剧目受到省内外各界观众的一致好评。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通过做好主题出版、地方特色出版和教材教辅出版工作等,多点支撑,多点发力,图书出版的数量、质量取得了长足进步,许多精品力作先后获得国家级、地方级奖项。

  三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始终把建立文化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作为根本目标,以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和内部机制改革。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建立或健全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增设了资产监管审查岗位或部门;及时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信息,增加了企业工作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省新华发行集团公司、青海新华民族印务公司、省演艺集团公司、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建立完善会议议事、安全生产、劳务绩效、人才培训等10余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党建、业务、经营、管理、财务等制度体系。

  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周宇副厅长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用“企业思维、市场思维、效益思维”来推进企业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二是主动参与改革,积极探索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方向,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工作,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结合督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大与发达省份的对接沟通,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