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3.12.2016  14:40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至此,我省基本形成了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引领,以《实施意见》为补充,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一批国资国企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五个部分的共21条措施。

  《实施意见》还按照时间节点提出了一些具体目标和要求。如明年将在符合条件的省属出资企业推进董事会授权改革试点,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将选择部分市场化程度较高、董事会运作规范的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试点,在部分二级、三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员工持股等工作;开展省属出资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构建“五位一体”的国资监管体系;启动开展省属出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明年上半年完成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新一轮修订,加快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章程修订;启动开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等。

  《实施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省属出资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责任,通过完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的职责、权限,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目前,《实施意见》和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11个配套文件已印发实施。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7个文件也将陆续出台。(花木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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