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伊斯兰教工作重点地区民宗委(局)主任(局长)培训班在西宁举办

21.12.2017  20:27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伊斯兰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12月20日至22日,省民宗委在西宁举办全省伊斯兰教工作重点地区民宗委(局)主任(局长)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掌握新时代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全省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各市州民宗委(局)主任(局长)、伊斯兰教工作重点县(区)民宗局长、重点乡镇党委、清真寺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及省民宗委相关处室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宗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民宗委副巡视员张星主持。

省民宗委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主任开哇亲自审定培训日程和课程设置,并对办好培训班提出具体要求。培训班邀请省内科研院校专家学者、有关单位领导,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伊斯兰教中国化问题研究、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等内容作了专题讲解,并组织学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

通过培训,加深了参训学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了管理措施和办法,对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做好伊斯兰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创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新局面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