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公交路权 西宁市放宽公交车辆通行限制
公交场站不足、配套设施不全,路权不优先,历来是制约西宁市公交线路无法正点、线路营运延误的原因之一。近日,西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的《西宁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城市公交用地优先政策,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政策,以确保公交有序平稳运行。
今后,市、区(园区)两级要按照城市公交专项规划确定的各类公交基础设施预留用地,优先保障公交设施用地。城市新区开发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需要设置公交设施用地的,由辖区政府(园区)按照城市公交专项规划的要求储备,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三改一拆”(指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对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以确保使用权稳定。西宁市还将在线网优化过程中,对保留的公交首末站(调度室、回车场)升级改造为综合首末站;主干线路公交首末站不足的,由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协调用地用房,建设综合首末站;对现状不具备条件的干线、支线线路首末站,由辖区政府协调回车场和调度站、员工休息室,以保证公交线路延伸并安全稳定运行。
西宁市还将在公交专用道以及主干线网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在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同步配套港湾式停靠站。2017年前,西宁市将完成具备条件的主干线网港湾式停靠站改造;2020年前,完成支线线网的港湾式停靠站改造。
公交车路权方面,西宁市将科学设置符合路口交通管理实际的公交优先信号方案,采用设置公交专用信号、调整信号周期和相位配时等办法,减少公交行车延误,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
西宁市还将放宽公交车辆通行限制,公交线路不受禁左、禁直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对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允许公交车在社会车辆禁行区域通行,有条件的单行道路允许公交车双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