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穆东升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党组副书记邓本太,党组成员曹文虎、马伟、曹宏、贾应忠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机关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切合青海实际,传递的是五大发展理念在青海的实现路径,体现的是一以贯之的为民情怀,对青海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省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突出生态保护、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发展的重点,通过良法善治,化解发展难题,顺应各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穆东升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实际行动,紧密结合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并将学习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和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转化为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推动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坚实法治保障。
穆东升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聚焦生态保护、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发展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健全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更加具有操作性、精准性,通过立法推动深化改革、依法治省、民主法制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二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紧扣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紧扣省委深化改革、依法治省的重大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监督与发展相协调,努力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扎扎实实”的要求在工作中加以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结构性改革和依法治省,保障“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三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着眼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三联系”制度,进一步健全“两室一平台”运行机制,不断拓展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反映社情民意渠道,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化管理和办理结果公开,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重视代表作用的发挥,切实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高度重视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常委会党组要严格遵循《党组工作条例》和《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讲示报告制度,确保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根据省委安排部署,在机关全体党员中扎实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激发正能量,提振精气神,积极营造向善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