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25.05.2016  14:28

5月23日,郝鹏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听取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深入分析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强化监管、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保持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充分肯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
      会议强调,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肩负起应尽之责,切实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议认为,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省食药监管局代拟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针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对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基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省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同意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市州县级监管部门要把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落到实处。要依法严格监督教育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农牧区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试点推进政府购买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岗位工作。加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调整充实综合协调力量,并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三要 依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加强蜂产品、枸杞、民族与地方特色食品、中藏药制剂、中药饮片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行业共性隐患和“潜规则”,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清单式监管和靶向治理,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推进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 四要 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强监管队伍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到2020年,建立以省级为龙头、市(州)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乡镇快检和第三方检验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智慧食药监”工程。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全过程的追溯体系。 五要 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藏汉双文(双语)科普宣传力度。建立群众性义务监督员队伍。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规定。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激励守法诚信企业“红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六要 完善相关保障措施。贯彻实施《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完善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藏药质量标准提升、风险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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