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管理培训在西宁举行
4月6~4月8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举办全省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管理班,旨在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各县(市、区、行委)疾控中心、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手足口病监测哨点医院、菌痢监测哨点单位及省级相关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共75人参加培训。
省疾控中心负责人对2015年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认为全省2015年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传染病报告与卫生信息化有效结合、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不强、重视程度不足、培训不够、指导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对2016年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管理,组织执行相关规范和技术方案,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质量。 一是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力推进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 二是 按《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及《青海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明确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系统管理模式下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减少漏报、重报等问题,提高报告质量。 三是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纳入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更好的发挥电子病历系统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支持作用。同时组织制定数据自动交换的相关技术文档,使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数据能自动交换,从而进一步简化临床医生操作,提高传染病报告率。
培训班安排省内相关专家围绕SSLVPN安装及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的应用、传染病监测概况与结果、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结核病的报告与管理、性病与丙肝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2015年全省传染病疫情分析及传染病报告数据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辅导。
通过此次培训,再次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对进一步规范我省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提升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质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