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改善民生工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2016〕13号),今年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职能的民生实事主要有:新建城镇棚户区改造8.03万套;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6.5万户;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进城农牧民购房定居,制定农牧民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和棚改政策;实施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年初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切实把民生实事列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 与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截至9月底,全省新开工棚改项目6.83万套,基本建成5.13万套,入住4.85万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97%和95%,完成投资105亿元。落实中央补助资金36.53亿元,棚改专项建设基金31.87亿元,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贷款授信100.3亿元,已落实贷款79.25亿元。努力打通安置房和商品房的通道,采取支持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和货币补偿等安置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已通过货币化方式消化库存商品住房5858套、53万平方米,直接货币补偿2759户。 二是 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方面。 及时召开工作动员会和现场观摩会,细化工作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9月底,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开工6.37万户,开工率98%;竣工5.11万户,竣工率79%。完成投资40.63亿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15.17亿元。 三是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方面。 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五年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农牧区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截至9月底,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6.48亿元,共落实各类建设资金30.13亿元。门源县、贵德县2个国家污水治理示范县和湟水流域环青海湖地区10个县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 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与农行青海省分行协调衔接,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为广大进城农牧民开办“农牧民安家贷”业务。今年在全省范围发放“农牧民安家贷”174户、4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