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2015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革为发展动力,积极作为、主动跟进,扎实推进各重点项目。
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2015年,全省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8.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45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311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436户。截至8月底,开工6.65万套,开工率78%(公共租赁住房开工1.54万套,开工率75%;城市棚户区改造4.97户,开工率79%;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1436户,开工率100%)。基本建成3.23万套,入住2.1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和70%。结转项目已全部复工。完成投资90亿元。
(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推进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创新。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173号),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信息委、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地开展城镇范围内的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工业等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普查工作。积极推进西宁市、海东市核心区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建设。西宁市计划2015年开工建设39公里,目前正在商谈PPP模式合作单位,规划设计正在同步开展。海东市2015年计划建设综合管廊15km,估算总投资4.4亿元,其中乐都朝阳山片区建设古城中街、祥瑞街、南凉路综合管廊7km,估算总投资2.2亿元;平安新城核心区建设会展大道、机场路、曹家堡路、空港中路综合管廊8km,估算总投资2.2亿元。截至5月底,管廊建设已完成11.7公里,完成投资4.15亿元。同时,会同省财政厅争取中央排水管网资金5871万元,支持西宁、海东、黄南、果洛等地54.67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三)农村住房建设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有序。 2015年全省农村住房建设总规模为65000户,其中,困难群众危房改造25000户,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40000户。截至8月底,全省农村“两房”已开工61573户,开工面积441万平方米,开工率95%,竣工37958户,竣工率58%。落实资金44052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52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32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88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09137万元。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已落实各类建设项目2067个,已开工项目个数约1500个,开工率73%;竣工项目个数约510个,竣工率25%;完成投资约13.5亿元。
(四)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大力推进。 分解下达了130万平方米的既改项目计划。已落实拨付2015年度100万平方米既改项目资金8574万元,落实解决了2012—2013年度既改项目省级财政历史欠账9119.73万元。截至8月底,13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其中60%已完成围护结构改造,正在进行热计量安装,预计年底可全面完成。同时,协调省财政厅下达太阳能暖房建设1348户,太阳能路灯 909 盏,补助资金共1273.3万元。
(五)三馆建设进度加快。 A区(图书馆二期部分)已完成二至五层涂饰工程、外墙保温、楼地面垫层及找平层工程、东立面幕墙干挂石材。南立面幕墙干挂石材完成90%;西立面幕墙干挂石材完成50%;电缆桥架、消防管道、通风管道等安装工程完成95%;供热站设备安装完成95%;消防弱电穿线工程完成95%;暖气支管安装完成80%,暖气主管安装完成40%。 B区(文化馆、美术馆部分)已完成室内抹灰工程、外墙保温、一层地面垫层工程、东、西立面幕墙干挂石材;室内涂饰工程完成80%;北立面幕墙干挂石材完成90%;电缆桥架、消防管道、通风管道等安装工程完成95%;消防弱电穿线工程完成90%;暖气支管安装完成90%,暖气主管安装完成70%。图书馆(一期)工程已完成五层以上喷淋支管安装,旧暖气管道拆除完成40%;旧电气线路拆除完成50%。累计完成投资140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 开展专题调研,准确掌握底数。 组织开展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专题调研,对普通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多的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房源情况进行了摸底。初步统计我省可通过货币安置方式消化的商品住房有6400套,面积44万平方米。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省委省政府要求努力打通安置房和商品房的通道,今年要完成采用货币化方式消化待售商品房面积6%以上。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突出问题。 截至8月底共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87874万元。其中:落实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8323万元,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9964万元;落实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9417万元;落实2015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1867万元;落实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15803万元;落实省级补助资金52500万元。同时督促市县加大财政投入。
三是因地制宜,加强工作指导。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高原美丽乡村各类建设项目和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加大了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技能培训和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建立了督查检查工作机制,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各地积极开展各类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培训,指导基层建设管理人员开展农村住房质量巡查,及时进行情况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建房质量和进度。
四是优化资金效益,加大整合力度。 在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中,各地区都注重以农牧区住房建设为契机,以示范村建设为重点,通过资源整合,使各类建设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配套完善了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牧区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深受农牧民群众欢迎。
五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承诺。 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属地管理,在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同时,以书面形式逐级做出承诺,年终进行考核,对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地区在年度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中将给予“一票否决”。
六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我厅及时召开了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所有市州(县)开展督查工作,在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同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 项目进展不平衡。 有的地区、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计划下达后不能及时落地,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在村镇建设中,不按规划建设依然存在,造成规划和建设“两张皮”,村庄建设随意性较大;一些地区的村庄规划与实际脱节,操作性不强,建设项目难以落实。
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区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小区水、电、路、暖等配套基础设施不能与市政管网对接,导致保障性住房小区不能及时入住。有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内道路、绿化、亮化等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居住。
三是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有待加强。 各市县虽然相应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机构,但因人员编制、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还不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一方面政策补助资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有限,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筹集较困难。如: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市场发育程度低,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单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展缓慢;另一方面,村庄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大,建设内容多,资金需求大,造成建设资金不足,住户和建房户分担比例过大,影响了参与建房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各地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量大,需求与投入之间差距较大。
五是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理念未完全树立。 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不高,实施发展绿色建筑的宣传引导工作仍显滞后,建设单位缺乏参与绿色建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如何培育光热产品、光电产品、企业,实现建筑节能材料本土化的问题亟待研究,实现已有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建议中央对我省藏区六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需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取消地方配套;对我省棚户区改造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减轻资金压力,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相关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设备等配套资金的支持。
二是加强基层乡镇建设队伍建设。 建议各地尽快配备乡镇建设管理员,认真履行乡镇建设管理的各项职责,加强村镇建设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本厅各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