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亲民司法暖人心

17.12.2015  17:36

        12月8日,门源县人民法院孔家庄人民法庭通过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案件承办人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同居关系纠纷。马某甲匆匆从青海循化县赶来,路途较远,在我县没有亲人,无住所。因此案件承办法官“特事特办”,电话传唤当事人马某乙至法庭,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提出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得到双方的认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  “和谐分手”。

        该案实现了当庭立案,当庭调解,当庭送达调解书。当事人对法庭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及便民亲民的诉讼服务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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