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召开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项目工作会议

26.06.2014  18:38

  2012年8月17日,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宁主持召开了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项目工作会议。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于杨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州(地、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和部分厅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负责人传达了省政府领导对区划调整的批示精神。他指出,此次区域调整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平,并使水环境功能区划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通过对区划的修编,将形成符合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数字水环境管理工程的平台,形成省、州(地、市)两级、数据表和数据两种表现的工作成果,为水环境管理工作、地表水环境标准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引导新时期水环境管理的新实践。

  区划调整项目技术组对项目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介绍,并从区划调整工作资料收集、水质现状监测、人员要求和进度安排等方面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布置。在随后进行的省、州(地、市)环保局交流互动中,州(地、市)环保局的代表也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对本次区域调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于杨副厅长做会议总结讲话,他强调,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地、市)环保局按照今天会议安排的工作,认真组织本地区各县(区)环保局,结合各地区城镇、流域、工业等发展规划,本着“从紧从严、谨慎对待、与‘十二五’期间相关规划和省内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与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法规标准为依据,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意见。项目组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做好调查、监测、调规、功能区及监测断面定位和后续的技术开发、成果总结、区划报批等工作,厅相关处室也要做好对本次水环境功能区域调整的支持和指导工作。全省环保系统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向省政府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