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契机 开启格萨尔文化保护发展的新局面

10.10.2014  09:36

   编者按:

  不久前,文化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青海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无疑是一件意义深远的文化生态保护事业。它将促进和推动三江源地区和整个《格萨尔》流传地区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格萨尔》事业的全面发展。格萨尔藏戏、尤其是独具果洛特色的“马背上的藏戏”、群众性的史诗演唱以及各种与《格萨尔》相关的文化设施遍布果洛草原,这对丰富农牧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发展积极的、健康的群众文化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加强民族团结,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本报文化专刊特别约请格学专家、学者,陆续对《格萨尔》文化进行深入阐释,期待有更多的人来关注、珍爱格萨尔文化这一民族瑰宝,关注果洛的文化发展。

  经过四年多的不懈努力,由我省申报的关于在果洛藏族自治州设立国家级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项目,日前获得文化部正式批准。这是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国家在青海设立的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果洛藏区文化建设的高度关注与支持,标志着国家层面对我省长期以来对格萨尔文化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工作的高度认可。必将对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申报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缘起

  藏族史诗《格萨尔》是我国的“三大英雄史诗”之一。它代表着古代藏族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传统的最高成就,被称为“藏族文化的百科全书”。《格萨尔》既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又是全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以其鲜明而独特的多重价值,蜚声国内外。在我省广大藏区,史诗《格萨尔》以口头说唱、书写、绘画等多种方式传承流布,形成了家喻户晓的传播状态。2006年,“格萨(斯)尔”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入选国家级、联合国名录以来,我省格萨尔的传承保护工作得到了相对充足的经费支持,挖掘、整理、研究、开发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我省申报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要基于以下思考。

  从文化战略高度看,设立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一是有利于履行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义务。《格萨尔》是世界文化遗产。果洛藏族自治州的德尔文村选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名册。通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进一步加大对格萨尔文化保护的力度,以有效的保护成果向世界证实中国政府兑现承诺、履行公约的实际行动。二是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文化阵地。青海处在与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前沿,设立国家级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一系列保护计划,将会以鲜活生动的文化保护事实有力驳斥国内外分裂势力关于藏族传统文化正在被毁灭的谬论,使藏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格萨尔》及其传承流布区域的相关文化得到整体性保护,使我省藏区的文化阵地和群众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三是有利于建立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的保护机制。果洛藏族自治州作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其自然生态对整个保护区建设至关重要。当地百姓对遍及果洛境内的格萨尔岭国山水有着浓郁的自然崇拜情结,这与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政策是一脉相承的。通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同时以自然生态保护成果营造有利于文化生态延续、传播的自然环境,以文化生态保护成果营造更加有利于自然生态保护的良好人文环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四是有利于创新完善格萨尔文化的保护方式。随着现代文明进程的加速,格萨尔传承、传播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对格萨尔文化的存续、传承环境也造成了较大冲击,如说唱艺人数量不断减少,传承空间日渐萎缩等等。通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可从多角度立体关注格萨尔文化及其存续、传承的文化空间,促进格萨尔文化的可持续保护、传承、发展,打造格萨尔文化品牌,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从我省近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的具体申报条件来看,完全具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条件和各种要素。一是我省早在2008年成功申报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全国第三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1年文化部在热贡召开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现场会,热贡的建设经验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因此,申报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得到了文化部的全力支持。二是果洛藏族自治州文化资源富集,原生态特点突出。果洛藏族自治州是全国格萨尔文化资源最富集、表现形式最独特多样、本真性保持最完整、说唱艺人最多、影响力最广泛的地区之一,享有“《格萨尔》故乡”的美誉。全州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1名。三是我省格萨尔说唱艺人众多,抄本无数,传承类型多样。果洛藏族自治州格萨尔艺人数量众多,且各具特色,闻知、神授、吟诵、掘藏、圆光艺人齐全。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有各类格萨尔艺人168人。著名的有“写不完”的格萨尔艺人格日尖参,圆光艺人才智,智态化艺人丹增智华等。甘德县柯曲镇德尔文部落里人人都能说唱《格萨尔》,被誉为民间艺术之乡。四是格萨尔文化与当地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传说的有关格萨尔英雄事迹的遗迹、遗物分布很多。说唱格萨尔、敬奉格萨尔、祈诵格萨尔、喻人喻事格萨尔的文化现象渗透在果洛藏族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五是当地政府和民众对格萨尔文化非常重视,参与保护的热情很高。果洛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乃至全国藏区开展《格萨尔》史诗搜集研究较早的地区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启动了格萨尔文化研究工作,1986年在原州《格萨尔》抢救办公室基础上成立了由时任州长为组长的州《格萨尔》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挖掘、抢救、整理、保护工作。后来陆续有玛域果洛《格萨尔》研究中心、全国第一个《格萨尔》口头传承研究基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格萨尔说唱)、《格萨尔》文化史诗村、全国首家格萨尔艺人之家等相继建立或被命名。截至目前,全州收集、整理手抄本40部,其中出版13部;抢救艺人说唱部分49部,说唱曲调22种。《格萨尔》民间剧团26家,《格萨尔》传习所19家。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果洛藏族自治州格萨尔文化保护和传承形成了“政府为主导、学界为智库、民间为基础”的鲜明特色。六是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格萨尔保护工作。我省较早成立了青海省《格萨尔》抢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部署全省格萨尔抢救保护工作。设在省文联的青海省《格萨尔》史诗研究所,致力于《格萨尔》史诗的田野调查、搜集整理、抢救保护和学术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并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申报了格萨尔硕士点,开展格萨尔专业研究队伍的培养工作。

   申报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过程

  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启动于2010年。是年初,果洛藏族自治州提出了关于申报玛域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想并得到了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4月份,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召开项目论证会,征求了省内藏学专家、格萨尔文化研究专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家的意见建议,并获一致认同。在听取专家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做出了同意申报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与果洛藏族自治州联手推进相关工作的决策。

  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的帮助指导下,果洛藏族自治州迅速启动了《玛域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纲要》文本形成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召开了两次省级层面的专家评审会。2012年2月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申报国家级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得到高度认可并获批准。2012年3月正式向文化部提交了申请报告。2013年8月3日至7日,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带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全国《格萨尔》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非遗保护中心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就设立“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赴果洛藏族自治州进行了深入的考察。考察组一致认为,国家高度重视保护格萨尔文化,格萨尔文化博大精深,是至今还在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急需从国家层面予以全方位的保护。果洛藏族自治州的格萨尔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民族特色突出,当地领导和民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较强,保护工作做得较好,具备建立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条件。同时,格萨尔文化保护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根据考察组的意见,项目名称由原来的“玛域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改为“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时,邀请省内外专家对《纲要》文本再次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完善。2013年12月16日,受文化部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在北京召开“《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专家论证会”并原则通过。2014年7月29日,文化部办公厅正式复函,同意设立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将以果洛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依托,通过对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空间采取科学保护,从而实现对果洛格萨尔文化进行整体性的保护。保护区覆盖果洛藏族自治州全境,总面积76442平方公里,辖玛沁、玛多、甘德、达日、班玛、久治六县。保护对象为其划定范围内的与格萨尔文化相关的自然生态、历史遗迹,特别是构成果洛格萨尔文化核心、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密切相关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具体为:保护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区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区范围内的三江源自然生态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文物古迹;保护区内与格萨尔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其他有形载体。

   格萨尔文化生态的保护方式与保护措施

  在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保护方式上,根据保护区范围内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规律、存续状况以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文化生态环境,采取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立法保护等多种手段。保护措施上,首先开展资源普查。对保护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现状及传承人开展拉网式的调查,全面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数量、分布及传承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四级名录体系,搭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持和修复的基本框架。二是突出重点,确保格萨尔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对保持格萨尔文化传统较好的村落,以及能够体现格萨尔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项目采取重点保护措施,以保障格萨尔文化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目前确定的重点区域有德尔文部落、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重点项目有格萨尔、马背藏戏、阿尼玛卿雪山传说、藏族碉楼营造技艺、果洛德昂洒智。依据《纲要》,保护区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阶段(2014~2015年),第二阶段为发展、完善、提高阶段(2015~2020年)。三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建设一批格萨尔文化展示中心和保护设施。在格萨尔文化资源富集、艺人众多的县和乡镇建立“格萨尔文化传习所”或“格萨尔艺人之家”,为传承人的活态展示和传习活动提供场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传承基地。四是加强学术研究。依托《格萨尔》研究专家、学者及团队、机构的作用,对果洛格萨尔文化的历史与现状、文化艺术价值、传承保护规律等开展深入研究,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供学术支持和理论指导。五是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代表性传承人授课、编写普及读本、开设选修课程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培养新的传承群体,开辟新的传承方式。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报成功既是荣誉,更多的是责任。要采取有力的保障措施,将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确定的保护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到位、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努力在格萨尔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上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路子,为全国《格萨尔》史诗的保护创造经验。近期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尽快启动《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完成编制单位确定、签订合作协议、前期实地考察等工作,力争2015年通过文化部批准实施。二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参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由省级领导担任组长的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三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让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需要。年前,专门举办一期果洛藏族自治州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四是成立由中央、省和地方专家学者参与的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建设专家组,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五是委托有关研究机构,系统整理各种文本,编辑出版一批整理成果。(吕霞 邓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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