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记者的盔甲在哪里?

22.08.2014  10:14

  8月16日央视记者在采访报道中铁隧道塌方(兰州)事件是被殴打;8月19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江苏南京采访娃哈哈南京工业园区劳资纠纷期间,遭至少5人围殴,致多处软组织损伤;8月20日,华商报两名记者在陕西西安采访一起劳资纠纷时,遭到涉事水上乐园保安抢夺采访设备及围打。据有关媒体统计,这也是五日内发生的第3起记者被打事件。

  记者被打的事情已不再是新闻,但是这样的新闻还是一直在上演,一直在发生,究竟记者又多大的罪,要这些社会养的“婊子”需要动手来打手无寸铁的文字工作者,部分还是女孩。也许,就像有人说的,“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丑恶的现象。”

  记者只是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而没有抢劫或打劫的做法,只是报道现场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在一些事情发生后,记者前往事发地进行采访时,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百般阻挠,甚至大打出手。试问,是谁给了你打记者的权利,是法律吗?哪一条法律规定的?是领导吗?哪个领导规定的,是不是这里面有一些“秘密”,再说,打人就是犯法的。但是,笔者经报道的文章看,这些记者只是采访拖欠工资、工地倒塌、山体滑坡,这里也有“秘密”吗?我认为,一些人是明知此做法是不对的,但还是要做,只能说,是我们的一些执法单位的力度不够。

  有关专家指出,记者揭露丑恶、批评利益团体非法收益,自然会引起他们对记者的仇恨,这是利益驱动下必然会出现一种现象。而当记者挨打普遍化,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时,这种现象本身就隐含社会运行中某种内在性的缺陷,因此,它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

  一直以来,公安有自己的法律在做后盾,工人也有自己的法规在保护,但是记者一直得不到保护,时刻找不到自己的盔甲在哪里?往往任凭一些不法分子和胆大妄为的人员欺负。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去了哪里?在生活中,当某些单位需要记者采访时,一个电话或一声命令,记者马上到现场采访,而当记者处于保护的时候,你们又去了哪里?

  笔者认为,记者是整个社会的记录者,只有记者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记者强,国家就强,我们呼吁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保护我们的记者,让他们用手中的笔记录这个时代的壮丽宣言。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则认为,第一,记者被打表现出媒体干预社会的频率、力度、广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表面上看是负面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也是媒体发展尽其职责的一种进步。第二,在个别情况下记者与被报道对象冲突也有媒体自身处理不当,不给当事人以平衡、公平的发言权等原因造成,除应谴责打人者的恶行外,媒体也应对自身的公正、公平有所检讨。第三,我国的行政、司法及协调机构还不够有效和尽职,很多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集中由媒体解决,媒体有“负荷过重”的问题。第四,社会法制的缺失也导致了记者被打这一现象的出现,现行法制对于媒体的采访曝光权利尚未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界说,致使许多个人和单位对媒体的正常报道认为是侵权而加以阻挠干涉。(作者: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