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险业参与民生保障建设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

11.12.2016  22:37

  青海新闻网讯 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一次性全省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近年来,青海省保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倡导的“小财政,大民生”理念,引导和支持青海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民生保障建设,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

  据介绍,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一次性全省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9月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由启动之初的423.09万扩增至456.98万。三年多来,累计为19.14万名大病保险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8.3亿元,其中单笔最高支付38.9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16.37%,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到65.12%。

  此外,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在两州一市一县试点的基础上,我省自今年7月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委托经办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覆盖。“青海特色”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的“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同时,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16年9月末,全省共有28.34万老年人投保,保费合计871.61万元,已赔付177笔,赔付金额129.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