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险惠及更多群众——青海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纪实
抓住发展的“牛鼻子”
当公路上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的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勘察人员;当病人躺在病床上为高额医疗费用焦虑万分的时候,保险公司及时把理赔款送到家人面前……保险,正在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发挥经济社会“稳定器”的功能越来越大。
我省是一个地域大省,人口小省,资源大省,经济穷省。受人文、地理、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成本高,队伍不稳定,工作难度大,业务发展慢,因此,不论是保险的深度,还是保险的密度都远不及内地省份。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风险不断增加,这对青海保险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是迎难而上,还是知难而退?青海保险人做出了肯定的回答,那就是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他们牢牢抓住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这个“牛鼻子”,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改革,确保了保险业驶上快车道。2015年3月,青海省保险业举办了学习贯彻“新国十条”理论研讨会,在全行业形成了用科学理论指导保险实践的思维定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在抓好保险监管的同时,积极为保险业“撑腰”“打气”,他们瞄准青海地域、民族、经济、文化特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同省上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和规定、办法、意见。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对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基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5月份,青海保监局邀请中国保险资金管理业协会相关领导及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保险资金投资龙头企业与青海80余家地方企业进行了初步洽谈对接,密切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与青海企业的联系,为保险资金支持青海经济建设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目前,合众资产和中信国安已就青海盐湖资源开发债权投资项目达成15亿元合作协议。
为“三农”撑起“保护伞”
我省广大农牧区基础薄弱,自然灾害频繁,为此,保险业紧紧围绕“扩面、提标、增品”的目标,新增了藏香猪保险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农业保险品种达到20个。大田作物全省计划承保面积比上年增长18.87%。冷水养殖鱼计划承保33.06万立方米,比2014年增长近13倍。藏系羊、牦牛保险实现了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的扩面,开办地区增加到3个县。大田作物保险新增了旱灾和病虫鼠害保险责任;森林保险从单一火灾责任扩大到包括病虫害和自然灾害在内的综合责任;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开展,并将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胡萝卜、甘蓝、大白菜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在涉农保险方面,青海保监局联合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确定在海东市平安县、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杂多县等5个县先行试点,目前农房保险(含地震责任)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青海保险业把造福于民,惠泽百姓作为自己的份内职责,2015年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青海保监局与省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完成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的通知》,确定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4家机构承办我省医责险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省保险机构共为省内90家医疗机构办理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已对23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赔付,赔付金额达157万元。
《青海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方案》出炉后,青海保监局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选取我省人口规模最大,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较高的西宁市作为试点城市,这无疑对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除此之外,2015年11月,我省还启动了商业车险改革。这一改革引起广大车主的高度关注。由于我省地域辽阔,条件艰苦,经营成本高,改革后的赔付也高,这势必给各财险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但他们从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在青海保监局的牵头下,积极响应,制定方案,开展培训,修订条款,数据对接,确保了改革稳步推进。
保障“源头活水”
众所周知,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是中华之“水塔”。青海的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全国人民的用水安全。青海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青海省委关于生态保护的指示精神,从去年起,开展了第二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省4个市州、近60家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参与了试点。按照“逐步提高责任限额,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原则,第二批试点将单次事故保险责任限额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增加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这对从源头抓起,筑牢生态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对高寒缺氧,气候恶劣的自然条件,生活在高原的人们不仅常见病多发,且高原性疾病尤为突出,因此,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相关保险行业在继续做好格尔木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商业保险医保服务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论证,最终将地处偏远的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纳入试点范围,有效缓解了牧区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为了把大病医疗保险这件好事办实、办好,承办保险机构不断完善结报流程、简化结报手续、提高承办质量,确保结报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去年以来,大病保险签单保费(协议保费)2.28亿元,结报2.77万人次,其中单笔最高结报31.53万元,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金额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约为64.26%。(黄晓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