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17.04.2016  09:05

  根据西宁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7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巡察。2016年1月15日,巡察组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3次,整改会议6次,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提出34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逐级开展提醒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调整纪委书记工作分工,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配备9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调查2起,局属2个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对下属单位(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建立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向局党委专项述职制度,制定《关于对局所属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审查审计办法》和《关于工会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收支。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人员管理、项目资金审批等管理办法15个。针对资金使用及监管不规范的问题。将局财务室合并到局资金监管处,重新梳理规范各类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堵塞漏洞。建立财务内审制度,定期对局属单位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针对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制作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和基础材料图表模板,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程序和方法。对7名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党委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在官网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内部明察暗访力度,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立了“六公开”窗口工作制度,开展了标准化、规范化窗口创建工作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质量”的专项整治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认真的问题。将报告对象延伸至局属事业、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副科级干部,召开辅导会,详细讲解填报要求,明确填报纪律。分级认真审核填报事项,及时纠正填报不规范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30699;来信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00号联通大厦16楼;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