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24.05.2016  13:20

各市、州残联:

  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工作”)安排,为做好我省动态更新工作,经省残联研究,决定举办2期省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6年5月31日至6月3日(5月31日星期二下午报到,6月3日星期五下午离会)。

  第二期:2016年6月5日至6月8日(6月5日星期日下午报到,6月8日星期三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新丝路国际饭店(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39号,省残联东侧100米)。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残联、县(区、市、行委)残联理事长或副理事长1名;各市(州)残联动态更新工作负责人1名;各县(区、市、行委)残联动态更新工作业务骨干2名,系统操作员1名;中国残联领导、省残联领导、省残联业务部门联络员及工作人员15名;省残联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参加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式。培训人员共计230名。

  第一期115人:西宁市、海东市、玉树州、黄南州;

  第二期115人: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果洛州。

  三、培训内容

  (一)动态更新工作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信息采集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要求;

  (三)《残疾人登记表》、《社区登记表》的指标解释、填写方法、登记表指标项逻辑审核关系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实施方案和登记阶段的质量控制;

  (五)组织培训学员试填,熟悉工作流程;

  (六)动态更新系统使用培训;

  (七)数据录入与处理阶段的质量控制。

  四、注意事项

  1、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按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向省残联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州级动态更新工作负责人同时也为本次培训班联络员,务必认真履行好职责。

  2、选派的学员要熟悉残疾人工作、接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有责任心,优先从参加过首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中选派。同时,在选派学员时要考虑县级培训授课安排,选派学员须全面掌握有关培训内容,并承担县级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及培训费由省残联承担(司乘人员及西宁市4区不安排食宿)。

  4、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市(州)残联务必于2016年5月26日中午12点前,连同本地区(含各县、区、市、行委残联)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盖章后传真至省动态更新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元赟 乔兆臣 李岩玉

  联系电话:0971-7176676 传真:0971-717666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省动态更新工作省级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附件:全省动态更新工作省级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