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信用管理模式利好我省进出口企业

11.05.2015  17:27
核心提示:   5月8日,西宁海关组织2014年度进出口总值在全省前80位的企业代表,召开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宣介会,全面解读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月8日,西宁海关组织2014年度进出口总值在全省前80位的企业代表,召开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宣介会,全面解读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将使我省进出口企业站在平等的通关起跑线上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将引导企业从过去靠价格和数量竞争,转向靠质量和信用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我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贸易型企业是重要利好。”西宁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郝汉林说。

  据了解,企业信用管理是国际通行的海关监管模式,也是海关总署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改革以前企业分类管理,主动求新求变的创新举措。该《办法》重点推行信用管理模式,对不同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认证企业(包括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一般信用和失信企业三个等级,对应的海关管理措施也由宽松、便利逐步向严格、苛刻过渡。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和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办法》还降低了高信用企业申请门槛,企业信用认定办理时限也由半年缩短为90天。

西宁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沿海发达地区的进出口企业相比,我省进出口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申请评定AA和A类管理企业时,往往受进出口业绩和规模等因素的影响。而在信用管理模式下,信用状况变成唯一考量标准,西宁海关将按照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附加标准5大类18条32项标准对企业开展认证,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AEO)、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AEO)享受到的国际贸易便利比原来AA级还要多,但同时失信企业将面临海关更加严密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