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7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 告
01.08.2016 20:40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一、2016年7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西宁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佳苑(二期)建设项目验收登记卡 | 宁环登记验[2016]17号 | 2016年 7月4日 | 新城佳苑(二期)建设项目 | 西宁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宁市城中区新城大道、夏都路交叉口东南角 |
2 | 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验收登记卡 | 宁环登记验[2016]18号 | 2016年 7月6日 | 公租房项目 | 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 | 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西区纬十六路2号 |
3 | 西宁海关集体宿舍、食堂附属用房建设项目验收登记卡 | 宁环登记验[2016]19号 | 2016年 7月27日 | 集体宿舍、食堂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 西宁海关 | 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19号 |
6 | 关于青海伊纳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原绿色植物深加工及成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宁环验[2016]8号 | 2016年 7月12日 | 高原绿色植物深加工及成品生产建设项目 | 青海伊纳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01.08.2016 20:40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