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着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进程
近年来,我县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宣传,为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确保法制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湟中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发了《湟中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集中审查;注重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邀请相关执法单位和县法院、司法局专业人员对复议案件进行集中会商研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近三年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其中撤销2件,办结17件。制定出台了《湟中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从应诉出庭的范围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明确了各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监督,有效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杜绝了“民告官不见官”现象的发生。
——注重实效,用于实践,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省、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和依法治理有关要求,在四区三县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依托县城资源,在原有聘请镇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聘请了14名从事领域覆盖行政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等领域的专业法律人士担任法律顾问,为县政府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法制培训讲座、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等方面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咨询意见。制定了《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确保政府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决策中,对不适当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命令提出修改意见,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政府合同和协议提出纠正建议,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鲁沙尔镇管理意见》、《湟中县砂石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湟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暂行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时,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了我县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实施。
——加强监督,科学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监督,我县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县法制办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对行政机关具体执法行为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有法可依、是否适当等各方面进行自查,同时报送县法制办进行审查,对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同时督促执法部门对各自执行的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杜绝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错位、越位、不到位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每半年一次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执法任务重的城管、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提高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程序,提高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是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公开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凡是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起草《湟中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过程中,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的座谈会,对群众最关心的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权限等焦点问题反复讨论修改,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执行水平。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重点从制定主体是否合格,起草单位是否具有制定权,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为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对1950年至2014年期间的9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施行的重新公布,对需要修订的及时安排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对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上下联动,强化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工作,邀请省、市法制专家先后举办2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49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实例讲解了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行政复议宣传周活动,以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这一有效的维权武器,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