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论证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

08.12.2015  20:06

 

做好论证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

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立法论证会在省财政厅召开

 

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聚各方智慧,力促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各方智慧,提高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2015年9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了《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建青、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善明及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西宁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省政府法律顾问、政协委员共20余人应邀参加了论证会。与会的领导、专家、学者从立法时机、立法技术、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实际等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对《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建议。李建青主任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在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吸收采纳可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争取及早将草案提交省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