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影响健康环境问题治理——《“健康中国二0三0”规划纲要》解读
本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建设健康环境作为建设健康中国的重点内容,提出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纲要》中与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有哪些?《纲要》的印发实施对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义?为此,记者采访了参与《纲要》编制的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专家。
记者:《纲要》中“建设健康环境”“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进展,我国居民的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以及健康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当前,我国环境管理面临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期长、突发环境风险形势加剧等巨大压力,加之人口老龄化、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多种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切实转变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做出绿色发展与健康环境的战略选择。
《纲要》中将建设健康环境确定为“健康中国2030”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有利于将美丽中国与健康中国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健康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实现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的有机结合。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人民健康的高度重视,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记者:《纲要》中与环保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环境规划院研究员於方:《纲要》中针对“建设健康环境,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提出了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面对我国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强化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二,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业污染是当前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改善环境质量、落实污染防治的重点。《纲要》中进一步强调全面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类型、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的审核、监测、监察和信息公开,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第三,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这也是落实《环境保护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的转变和升级。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掌握我国环境与健康基本情况,扭转“底数不清”的被动局面。建立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并开展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和信息公开平台,促进社会共识,以共识促共治。
记者:《纲要》的印发实施对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义?
环境规划院张衍燊博士:《纲要》中树立了“健康优先”的重大理念,提出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订实施的全过程。贯彻落实这一理念,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将保护公众健康这一根本目标落实到环境保护各项政策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推动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理念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充分融合和衔接。
建议在以下方面开展深入的工作。在环境标准方面,需要夯实环境健康基准研究,完善环境标准制订方法,适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和排放标准体系;在环境监测方面,需要从人群暴露评价角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与人群生物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做好衔接;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价中关于环境健康风险评价的相关要求,制修订技术规范,并与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做好衔接;在污染物排放许可方面,筛选并发布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污染物名录,严格制订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并纳入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
记者:针对《纲要》提出的要求,环保部门已经开展哪些相关工作?
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发布实施,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思路和措施。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落实《环境保护法》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相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已经启动相关部门规章的起草工作,主要针对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各项工作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工作内容、管理应用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厘清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之间以及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