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创新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05.12.2014 19:2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会议指出,在民政部的关心支持下,2014年,各市州民政局根据省厅年初安排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开展了孤儿和困境儿童普查登记、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孤儿保障大行动、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等工作,强化了儿童福利工作创新。3个部省级试点县区政府下发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做到了资金保障到位;开展了孤儿和困境儿童身份核查,清理了部分超龄儿童和身份混淆人员,进一步精准服务对象,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前提下,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各地要将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大事来抓。对于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孤儿和困境儿童能够享受到最优惠、最全面、最高标准的保障,促进孤儿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要认真筛查,确保精准化服务对象。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的关键在于精准化服务对象。各地应认真研究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困境儿童身份开展定期审核确认,确保将全部的保障对象纳入服务范围。三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创制。试点县区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大政策创制和工作创新,努力促进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与社会救助制度相结合、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相结合、与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与慈善事业相结合,逐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四要加快建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各地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建立起多层次的儿童福利(社会保护)服务工作体系,要求州县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全面建立健全儿童福利(社会保护)指导中心;街道和乡镇要设立儿童福利(社会保护)服务工作站;社区和村要设儿童福利(社会保护)督导员。年底之前全省应全面完成州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陈亚青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5.12.201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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