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存款去哪了

01.07.2015  10:44

   近日,互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取证,原告魏某存入青海互助某银行哈拉直沟支行的2000元存款终于被找回,化解了魏某与银行两年多的存款纠纷。

  据了解,原告魏某是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人,双腿残疾,靠收废品及国家的养老金和残疾补助生活。两年前,魏某将自己的2000元存入互助某银行哈拉直沟支行。由于自己年龄大,记不清楚具体的存款时间,银行工作人员当时也没有给她存款凭证,她只记得在头一年腊月自己存的款。第二年腊月,魏某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存折存款不对,原本存折就有2000元,头年腊月存入2000元,当天取走200元后,存折上应该还剩3800元,但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魏某存折中没有3800元,她随即向银行领导反映情况。为了追回“消失”的2000元钱,魏某四处奔走,花费一年多的时间找银行、乡政府、县政府上访交涉,但她反映的问题均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2015年4月20日,魏某一纸诉状将青海互助农村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000元现金。

  庭审中,魏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存折内原有2000元的事实,阐述案件事实时一度情绪激动。考虑到魏某年龄较大听力不好,审判员耐心细致地询问其存款的每一个具体细节。魏某每年都将存折及卡上的钱存到自己的定期存单上。经过审判员查看银行工作人员提交的魏某银行账户的对账单,最终查明2013年10月22日,魏某的定期存单中确实存入了2000现金,这与魏某陈述的事实经过相一致,最终弄清了2000元钱的去向。魏某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当庭撤回了起诉。魏某高兴地对办案法官说:“我老了,也不识字,2000元钱对我而言是个大数目。为了找回这2000元,我每天吃不好睡不好,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