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区似阳光般灿烂
青海新闻网讯 对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来说,重点项目建设是大事,而民生问题也无小事,百姓安危冷暖时刻挂在他们心上。
天气格外寒冷,但在大通县光明小区签协议的房间里却是一派热闹的景象。
“搬过来的住户都说这里的房子暖和亮堂儿,我今天就是专门来签新房协议的。”晋秀存带着手续签下了一套75平方米的新房,想着马上可以从原来59平方米的旧房子搬到新房里,她的脸上不禁流露出开心的笑容。
原青海光明化工厂生活区位于大通县牦牛山脚下,共有746户住户。这里既有三层小楼也有平房,屋外地不平,卫生差,房屋面积也很小,到了冬天只能拉煤砖架炉子。
为了解决该生活区百姓的住房问题,大通县结合原光明化工厂生活区实际情况,积极落实青海省有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于2012年底进行入户调查,2014年6月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并于2014年12月开始陆续签订搬迁协议。
大通县按照整体改造搬迁、县城就近安置、兼顾长远生计、组合利用政策的原则,在光明小区新建廉租住房784套,老百姓可按照折算、添补等形式购买新房。如今,已有419户签订协议,252户居民入住该小区。
“十二五”以来,大通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基本民生、公共事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
年前搬进光明小区的王华说,房子装修、家具都是儿女操办的,周边基础设施也挺完善,步行街、医院、火车站和客运站啥都有,住进来也方便,孩子们也不用太担心。
大通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房产科干部赵栋告诉记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享是必然的结果。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群众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生活质量是不是普遍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