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程序遴选党代表规范组织生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1月18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遴选各党支部推荐提名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省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会议一开始,机关党委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与会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对遴选人员发表了建议。
会议强调:遴选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省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是党内重大政治事项,必须严肃认真,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的要求,根据各支部初步上报的名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过认真讨论,遴选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8人、省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1人,并再次征求各支部和党员意见。
会议要求: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从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做起,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一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至少安排1次党课。二要定期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三要认真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之间、支委与普通党员要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重点,真正达到交流思想、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支部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增强党员归属感。四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一年至少1次。主要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要强化结果运用,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