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规范工作

21.05.2014  13:55
核心提示:   整改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工作作风的具体表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认真做好整改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

   整改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工作作风的具体表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认真做好整改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刚察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主题,聚焦“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措施和州委17条措施,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举措,在全县大力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规范工作,并将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整改问题的重要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整改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意义重大。为此,县委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整改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上下联动,推进工作开展。为更好的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整改规范中,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各县级领导以切实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加强实际用途、改善办公环境作为工作出发点,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的坚强决心,以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的坚决态度,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州相关规定和标准,整改规范办公用房,用于其他工作人员办公。截至目前,县委已整改规范办公用房12间、448.23平方米,清退1间、44.72平方米;县政府已整改规范办公用房3间,84.95平方米;县人大已整改规范办公用房4间,148.94平方米;县政协已整改规范办公用房17间,287平方米。与此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响应办公用房整改规范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本乡镇、本部门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遵循集中办公、勤俭办公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提前自查摸底,研究整改规范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中央规定。

  完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改规范工作的顺利完成,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我县严格按照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在进行自查自纠形成办公用房整改规范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县纪检监察、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等部门的基础上,制定了办公用房整改规范细化表,对本乡镇、本部门实有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办公资源配置等进行了说明。同时,县整改规范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两办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

  下一阶段,刚察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