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碰硬换来清风正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礼
果洛藏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扎洛接受他人宴请、违规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中心原主任吴克林违规领取、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接待费,受到降级免职处分……
年末岁初,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省纪委再次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起起查处的案件背后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的决心和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严明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从严执纪问责
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重点工作,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严格监督、严肃执纪、寸土不让。
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把握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青海实际,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作为纠“四风”的重点内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与此同时,制定《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治理、不纠正的,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执纪问责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作为党委(党组)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形之一,及时上追一级或多级领导责任。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对35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如,西宁市人防办班子成员因单位多次发生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党组书记、主任常振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记过处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年英海和田小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设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从严正风肃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行动,节前早提醒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处理加强通报曝光,持续保持了高压态势。
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建立健全强化落实的制度机制,增强纪律执行力,坚决有力推动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观念,按制度办事,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省纪委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从严从紧管党员,2013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从10个方面明确了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
2015年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从8个方面细化分解了29项纪律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思想和行为上的红线。
从2014年起,我省每年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开展政治纪律学习教育情况、遵纪守规情况,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各州、县、乡镇还建立了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监督机制,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
建立健全了省、州、县区三级党委常委联点督查责任制,每年各级党委常委都不少于2次15天到分工联系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和社区检查指导纪律执行情况,一级一级传导压力,以上率下落实责任。
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建立完善省、州、县、乡四级公开监督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和基层干部问题线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任务,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违反规定踩“红线”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树立起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了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工作做在平时,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严格执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干部监督管理抽查通报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抓早抓小,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级纪委针对实际,注重运用“四种形态”,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工作,提高谈话函询比例,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对违纪干部的处理,更多地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让违纪者受到纪律惩戒,形成震慑。
随着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践行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推动形成了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