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党组传达学习《中共青海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

08.09.2015  00:36

 

9月6日,省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青海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华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韩生华传达《中共青海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对加强和改进我省群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委《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深刻把握省委《实施意见》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深化对做好党的工会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然要求的认识,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深化对做好党的工会工作是加快“三区”建设重要保障的认识,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深化对做好党的工会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实需要的认识,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会议强调,要坚持联系实际学,着力用《实施意见》指导工作,推动发展。要联系工作实际抓学习,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干部下派、资源手段下沉。要联系思想实际抓学习,在转变作风、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开展“下接办”活动,与职工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努力争当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带着问题抓学习,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强化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抓住对职工的感情深不深、工作作风实不实和落实能力强不强三个关键,抓具体,抓整改,以实干锤炼作风,以好作风促进实干。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骆惠宁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顺清总结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加强工会“三基”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重大部署上来。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的热潮,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加快“三区”建设、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中作出工会组织新的贡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