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11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骆惠宁书记在全会上的两次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建青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分析了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后五年面临的形势,对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目标和总体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保障措施。谋划科学、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勾画了今后五年我省发展的宏伟蓝图。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十三五”规划上来,用会议精神指导工作,科学统筹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落实好《建议》提出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和“推进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部纳入法治轨道”的要求。
会议要求,要以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好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提高践行法治、推动法治能力,为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131”总体要求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个新的目标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法制保障,创造法治环境。
(综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