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通报和骆惠宁书记重要批示
10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发电〔2015〕10号)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对学习中发电〔2015〕10号通报重要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穆东升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党组成员马伟、曹宏、蔡德贵出席会议。机关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穆东升就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骆惠宁的重要批示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要认真学习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注重修身立德,清白做人,认真干事,始终忠诚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居于各项纪律要求的首位,不容置疑、不容挑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武装思想头脑,时刻检查反省自己,远离红线,牢守底线。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持政令畅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第三,要严以律己用权。严以律己,公正用权,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始终做到讨论问题讲民主,决策问题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始终坚持秉公用权,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第四,要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和改进作风,是党员干部终生的必修课。要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党组安排要求和查找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对照案例警示,举一反三思考,扎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坚持不懈抓作风、正作风,严格遵守党纪条规,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为推进各项事业提供根本保证。
大家普遍认为,中央及时通报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表明了中央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通报中的违纪案件,发人深省,令人警醒,教训深刻。作为省人大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同心同德、保持一致,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