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局制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07.08.2016  22:33

为确保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日前,海东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家邮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海东市邮政管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市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国家局、省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按照“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邮政监管事业统筹推进。应围绕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市局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厘清责任边界、落实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构建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体系,着力打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

细则》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及纪检组责任等。领导班子对履行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履行主体责任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海东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表示,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中找准自身职责定位,认真推动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并以落实《实施细则》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刻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