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党组年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07.2014  13:10

      近日,青海省残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理事长肖建军主持,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机关纪委关于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党组理事会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 一是责任到位,措施有力。 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发挥了“主体责任”,机关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形成了各项举措整体推进的责任体系 。二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年初印发了《省残联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 三是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结合我会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会议对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深化廉政教育。 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按照《2014年青海省残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格言、道德讲堂等廉政阵地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党组印发的25项规章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安排,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发挥好职能作用。 按照《2014青海省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充分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到点到位。要求党组成员、会领导都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年初责任书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四要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制定本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倡导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水平,打造一支廉洁清正、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树立残联干部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