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残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青海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

19.03.2017  16:36
  近日,州残联党组召开党组学习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青海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落实措施。

条例》共分8章、39条,对党组设计、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计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执行好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州残联党组书记从《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逐条逐句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大举措,其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州残联党组书记乔桂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二是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职责履行好、任务完成好,以管党治党的成效推动残疾人工作,不断提升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把执行《条例》与残联实际工作相结合,在残疾人项目建设、执行、管理等各环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行,确保实效;要结合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