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

26.09.2014  02:34

9月24日,省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省委常委、省总党组书记、主席苏宁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传达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省委书记骆惠宁重要讲话精神。

苏宁同志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新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举措。省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治理,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职责、主要任务、解决问题、纪检监督、强化措施等方面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讲清了精神实质,讲明了目标要求,特别是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责任追究,标志着我省在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上前进了一步。

苏宁同志强调,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制度的笼子扎的更紧更密,也将越来越紧,越来越密,为此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 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分析会商研判党风廉政形势,认真梳理查摆纪检案件以及信访、网络舆情情况,近期抓紧向省总党组作专题汇报。 二是 制定省总党组、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细表,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同时,明确省总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工作责任,绝不能“撂荒地”。 三是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抽调专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定期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苏宁同志要求, 一要清醒。 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为人民掌好权,谋好利,守得住底线,不越界限,坚决防止“木桶效应”,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二要警醒。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精神,看到问题、寻找差距,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反腐斗争的严峻性和“四风”问题的顽固性。人人都是良好环境的责任人。“不可告人者不敢为”,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警示,要知荣明耻、正己修德,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争做良好环境的践行者、维护者。 三要提醒。 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织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拉袖子”,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志之间、干部之间也要相互提醒,防微杜渐。

郎国清同志就省总工会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意见》和骆惠宁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体责任和具体要求,结合工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 寻找差距、反思不足,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和查找省总党组在落实主责责任中的差距和问题,制定整改和加强的相关措施,有针对性加以解决。 三要 分解细化、明确任务,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研究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措施明确。 四要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盯紧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人和事,从制度上加以落实; 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问题; 加强督促检查制度、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纪述廉要求,从机制上加以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重视和支持纪委的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纪委依纪独立查办案件,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省总各部室、驻会各产业工会、省总干校、康复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