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印发

09.05.2016  05:51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任务落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意见》针对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严格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四个着力、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等七个方面的工作部署,提出28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求各级党组、党(工)委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理清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职责,明确主要任务,全面落实约谈提醒、廉政(任职)谈话、履责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树立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责任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