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载誉归来

30.10.2014  12:49
10月29日,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我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代表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的带领下从北京载誉归来。 10月28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全国公安系统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我省公安机关有2个集体和2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据了解,公安部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逐级申报、审核、考核、公示,评选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此次当选的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都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和方法,真诚服务群众,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基层单位和民警。其中,我省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塘川派出所、玉树州玉树市公安局民主路派出所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集体”荣誉称号,社区好妈妈——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仓门街派出所三级警长张敏飞、执法好交警——海西州德令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尤武健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