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采取8条措施贯彻 全国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培训班精神

27.05.2014  12:26

      近日,青海省残联理事会听取全国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培训班情况汇报。针对当前我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工作面临专业人员缺、筛查难等困难和问题采取8条措施贯彻会议精神。

      1、采用协调省内各医院、派出筛查医疗队等方式,确保救助对象筛查到位。储备救助对象,全面完成人工耳蜗项目、助听器项目救助任务等重点康复项目。

      2、培训省级和海东地区教改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其他语训机构开展教改工作。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保障培训资金、开展实名制培训,为语训机构培养AV教学、听力学等专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

      3、加快机构规范化建设。巩固现有语训机构,利用州县两级新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的契机,争取2015年市(州)残联语训机构实现全覆盖。

      4、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采购程序,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规范地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做好采购经费上划,做好档案建立、台帐录入等工作。

      5、完善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公示救助对象、齐全规范康复档案、注重聋儿的出行、饮食、交通、卫生等安全管理、做好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

      6、积极协调编办等部门,争取将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更名为青海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省聋儿中心申请幼儿园资质。

      7、重视家长学校工作,做到先培训家长,后申请救助,再开展聋儿语训。

      8、积极争取省财政将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