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10.2014  02:13

  10月10日,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据悉,开展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仍然是工会推进破解中小企业协商难、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重要手段,同时将推动行业协商向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拓展。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荣书首先充分肯定了三年来各地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说,集体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整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级工会要站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从工会工作全局出发全面审视集体协商工作的地位作用,增强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集体协商这一基础性、普惠性的维权制度建设好、实施好。

  陈荣书强调,各级工会要在巩固建制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特别要积极争取党政重视主导,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强化“一把手”负责制,整合全会资源,加大工作投入,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队伍建设、监督履约等关键环节,紧紧依靠职工群众,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

  会上,通报表扬了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235个先进集体和305名先进个人。河北、山西、四川、辽宁、北京、宁波、福州、内江等省市总工会,丹阳眼镜行业、盐田港口运输行业、株洲餐饮行业等工会,以及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先后介绍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全总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等指导性文件,并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了《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全国集体协商工作未来几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

  据了解,全总将着重推动各地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包括通过履约专用监督热线、工资协商监督信息员队伍等方式,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职工协商代表巡视检查、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集体协商质量评估办法等,提高集体合同履约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