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采取五条措施落实全国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0月9日下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制定五条工作措施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强化领导,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了青海省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厅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工作。同时,制定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二是协同出击,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我厅将联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工商和邮政等部门,重点对农贸市场、餐馆饭店、花鸟商店和网络信息平台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整治和震慑。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保护候鸟良好氛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网信平台等部门,结合10月份组织开展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加强候鸟保护宣传活动,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开展2018年秋冬季志愿者“百队百天”放飞行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候鸟的意识。
四是创新制度,建立健全候鸟保护长效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工商、邮政和网信等部门,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部门协调机制。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为重点,分区划片落实责任机构和主体责任人,强化保护执法责任机制。建立保护工作督查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护候鸟责任制。省林业厅、各市(州)林业局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设立群众举报站点,建立全社会保护执法联动机制。
五是加大监督,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10月份到明年春季专项行动期间,我厅组织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市(州)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