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草原保护与建设正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特别是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草原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不可替代的绿色生态屏障,其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显现。2014年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关注草原牧区产业发展和民生状况:1月,习近平总书记赴内蒙古草原牧区调研,考察牧草企业,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7月,汪洋副总理赴青海牧区考察调研,并于10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汇报,提出加快草牧业发展的要求。
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与退牧还草等重大政策和草原保护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新启动实施了“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计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全年总计投入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33.98亿元,比上年增加5.06亿元,增长2.2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215.72亿元,比上年增加7.97亿元,增长3.83%;地方财政投入11.89亿元,比上年减少4.20亿元,减少26.1%;业主和群众自筹6.37亿元,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45.43%。2014年启动的“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计划”,中央投资3亿元,为南方乃至全国畜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保护建设措施持续推进
2014年,国家持续在新疆、西藏等13个省(区)的578个县(旗、市)、68个兵团团场、11个农垦牧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在内蒙古等10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在河北、山西等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安排草原治理任务,在贵州、广西等西南8省(区、市)开展石漠化草地综合治理。全国已划定基本草原221818万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7.64%,其中当年划定154845万亩,占已划定面积的69.98%。全国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436676万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74.11%,比上年增加11720万亩,增长2.76%,其中承包到户347505万亩,承包到联户81069万亩,分别较上年增加12381万亩和减少659万亩,增长3.69%和减少0.81%。禁牧休牧轮牧面积243579万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1.34%,比上年减少5385万亩,减少2.16%,其中禁牧面积158556万亩,同比增加8557万亩,增长5.7%,休牧面积74061万亩,同比减少11058万亩,减少12.99%,部分草原已恢复正常利用。围栏草原面积122501万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20.79%,同比增加4326万亩,增长3.66%。
二、工程建设项目持续实施
(一)退牧还草工程自2003年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
来,已累计投入中央资金215.7亿元,通过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围栏,建设人工饲草地,石漠化草地综合治理等,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改善牧区民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20亿元,继续在内蒙古、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吉林、辽宁等12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安排草原围栏建设4624.5万亩、石漠化草地治理120万亩、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591.5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208.5万亩,以及11.8万户牧民牲畜棚圈建设改造。
通过监测82个县(旗)的工程项目实施效果,工程区内平均植被盖度为65%,比非工程区高出6个百分点;草丛高度、鲜草产量分别达到18.9厘米、250.34公斤/亩,比非工程区分别高出53.6%、30.8%。通过遥感监测17个县(旗)项目工程区,平均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比2008年工程实施前提高5个百分点和7.6%。
(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14年,中央投入8.58亿元资金,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5省(区、市)安排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任务115.2万亩,其中人工草地建设75.3万亩,飞播牧草1.95万亩,围栏封育30万亩,草种基地建设7.95万亩,飞播牧草0.2万亩;建设牲畜棚圈113.13万平方米,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33500台(套);建设青贮窖48万立方米、贮草棚35.15万平方米。资金和任务均较上年大幅增加。
据对内蒙古、河北、山西3省(区)10年来工程项目效果监测,2014年工程区内植被平均盖度为61%,比非工程区高出17个百分点;草丛高度、鲜草产量、可食鲜草量分别为27.8厘米、218.79公斤/亩、212.58公斤/亩,分别比非工程区高出89.1%、95.3%、94.6%。据对2001年实施工程的9个县(旗)进行遥感监测,2014年草原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比2001年分别增加11个百分点和15.2%。
(三)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工程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自2006年在贵州、云南2省试点、2008年分别试点实施以来,2013年西南8省(区、市)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至2014年,项目累计投入中央资金4.11亿元,安排石漠化草地治理建设任务520.05万亩。其中,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1.2亿元,安排草地建设任务120万亩,资金、任务均较上年大幅增加。
据监测,2014年改良草地工程区比非工程区植被盖度、草丛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34.8%、38.3%;围栏封育工程区植被盖度、草丛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高出5个百分点、27.6%、25%;人工种草工程区植被盖度、草丛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增加18个百分点、102.1%、141.8%。
三、草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
随着近年一系列草原保护建设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草原生产能力已有较好提升并慢慢趋于稳定。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219.98万吨,较上年减少3.18%;折合干草约31502.2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761.18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减少3.20%。但与最近十年平均水平相比,鲜草产量增加4.04%。2014年,全国23个重点省(区、市)鲜草总产量94375.8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2.33%,较上年减少4.02%;折合干草约29539.44万吨,较上年减少4.04%;载畜能力约为23211.12万羊单位,较上年减少4.10%。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青海、云南、甘肃、黑龙江、湖北、贵州10省区天然草原产草量居全国前10位,但总产量较上年下降3.88%。内蒙古、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甘肃6大牧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57750.76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56.5%,折合干草18289.97万吨,载畜能力约为14365.6万羊单位。比上年天然草原鲜草产量下降5.02%,但较最近十年平均产量增加3.42%。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4%,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20.6%,半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6%,均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
四、牧区发展基础全面夯实
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面积428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44.58%;拥有草原350797万亩,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59.53%。大多数分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等13个省(区)的干旱半干旱、高寒高海拔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80%以上的牧区半牧区属于民族地方自治。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奖补政策资金合计160.69亿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8.39亿元,实施禁牧12.3亿亩、草畜平衡26.1亿亩、牧草良种补贴1.2亿亩,发放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84.1万户。2014年全国累计落实的草原承包面积中,牧区半牧区草原承包面积338341万亩,同比增加14326万亩,增长4.42%,占全国草原承包总面积的77.48%。牧区、半牧区分别落实草原承包250946万亩、87395万亩,分别占全国草原承包总面积的57.47%、20.01%。其中,牧区半牧区承包到户278338万亩、承包到联户56372万亩、其他承包3631万亩,同比分别增加13323万亩、963万亩、40万亩,增长5.03%、1.74%、1.11%。全年实施草原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面积191209万亩,同比减少4898万亩,下降2.5%;占全国禁牧休牧轮牧面积243579万亩的78.5%。其中禁牧121035万亩,同比增加9553万亩,增长8.57%;休牧66192万亩,同比减少11648万亩,下降14.96%。累计建设草原围栏113547万亩,同比增加5993万亩,增长5.57%;占全国草原围栏面积122501万亩的92.69%。在全国划定的基本草原中,牧区、半牧区分别划定面积126626万亩、35692万亩,各占全国划定基本草原总面积的57.23%、16.13%。在当年划定的基本草原中,牧区、半牧区分别划定88571万亩、22741万亩,各占全国当年划定基本草原总面积的57.12%、14.69%。表明2014年全国牧区半牧区的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展、落实较好。
随着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草原牧区持续实施并实现全覆盖,天然草原全部实行了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牧区种草和改良草原面积持续扩大,饲草供给明显增加;牲畜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逐步从传统走向现代,舍饲、圈养发展加快,天然草原放牧压力相继减轻。2014全年牧区半牧区县(旗、市)鲜草总产量50994.86万吨,占全国产草总量的49.89%,较上年减少2719.13万吨,下降5.06%,但仍比2010年增加6.4%;折合干草16127.66万吨、载畜能力约为12714.04万羊单位。至2013年底,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870元,较2010年增加2376元,增幅为52.9%,初步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