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新要求,以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卫生应急工作提质增效,全省卫生应急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在有效防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健全。 在省级层面,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常年实行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先后与农牧、交通、安监等12个部门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在市(州)县层面,均设置了独立的应急办或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医疗机构内部,全省各级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机构均建立了卫生应急组织机构,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和现场救援队伍,全省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同时,积极推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为枢纽,纵向覆盖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和应急队伍等节点,横向与灾害灾难管理、口岸卫生检疫、气象等多部门协作联通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体系。
二是卫生应急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应急队伍不断壮大,省、市(州)、县三级和省级各医疗卫生机构共组建卫生应急队伍172支1819人,初步完成国家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青海)队伍建设。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和队伍演练步入常态化,2014--2017年,共培训各类卫生人员6382人次,举办各类演练活动535次。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省、市(州)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制订完善应急预案431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工作指南和处置程序296部,基本涵盖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社会事件等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均储备了必要的卫生应急物资。强化预警监测,依托哨点监测、实验室监测、症状监测、重点人群强化监测以及动物疫情监测综合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每年春、秋季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 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通过制定评价体系、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现场示教,逐步规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卫生应急工作向科学化、标准化发展。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纳入常规管理,每月开展全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日常评估及突发急性传染病专题风险评估,分析各类疫情报告数据,及时向有关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通报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同时,各级政府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卫生应急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健全应急体系、规范应急救援、夯实基础工作等有力措施,全省卫生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2013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7起。其中,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1起,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无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参与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74起,累计救治伤亡人员1015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突发公共事件对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