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全省新发展党员总量年均增幅20.28%
来自省委组织部的消息表明,近年来我省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以来全省新发展党员总量年均增幅20.28%,为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积蓄了“源头活水”。
近年来我省发展党员工作整体上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党员队伍规模稳步增长。在摸清全省党员队伍数量、结构基础上,提出我省发展党员计划指标,保证党员队伍规模逐年稳步增长,为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留足空间和余量。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新发展党员总量年均增幅20.28%,其中:新发展女党员年均增幅22.42%,新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年均增幅20.48%,新发展农牧民党员年均增幅15.18%,新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年均增幅18.65%,新发展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党员年均增幅28.20%。
二是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在制定发展党员规划时,将发展指标向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少数民族、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倾斜,新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学历等结构逐年优化。2018年全省发展女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8.87%,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7.22%,发展大学本、专科学历以上学历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57.88%,分别比2016年提高2.37个百分点、1.49个百分点、13.25个百分点。
三是党员队伍质量逐步提升。坚持质量至上理念,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着力推进党员评议和处置工作,为发展党员上了一道“强保险”。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排查入党过程中存在各类问题的党员239名,其中,违规违纪发展的2名,入党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3名,入党手续不规范、不完整的87名,逾期未转正的64名,未进行谈心谈话的83名。目前已对221名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了处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未按规定发展党员的32个党组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