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总队联合表彰全省“最美消防家庭”和“优秀女警官”
3月6日,在第10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表彰大会,对全省20个“最美消防家庭”和6名“优秀女警官”进行了隆重表彰。省妇联主席张黎,省妇联副主席王桂芹,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万志祥、政委梁云红及党委常委出席会议。会议由消防总队总队长万志祥主持。
会上,省妇联王桂芹副主席宣读了《关于表彰“最美消防家庭”和“优秀女警官”的决定》,主席台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家庭和女警官颁发了奖牌、证书,西宁支队城中区中队副中队长刘卿家属代表“最美消防家庭”进行发言。
总队政委梁云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广大官兵家庭及警嫂作出的巨大牺牲,并向官兵及家属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期望:第一要多理解,多体贴,多沟通。作为消防官兵,要理解、体贴自己的爱人,努力尽好对家庭的责任;第二要多体谅,多包容,多担待。警嫂们要当好官兵们的精神“驿站”和身心“港湾”;第三要多学习,多提高,多自律。要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提高能力,特别是女警官要以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做优秀的消防警官。第四要多关爱,多排忧,多解难。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做好从优待警工作,让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官兵以及家属感受到部队大家庭温暖。
省妇联主席张黎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省消防女官兵要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奋发有为,让巾帼奋斗之花在消防警营绚丽绽放;二是全省消防女官兵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使者,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和谐文明家庭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用自身的道德力量传递人间爱、展现真善美、积聚正能量;三是全省消防官兵家庭要积极争当“最美消防家庭”,努力营造宽容、谦让、平等、融洽的良好家风,传播文明治家、文明出行、文明居住、文明礼让的生活理念,用道德实践的丰硕成果引领社会新风尚,为广大官兵营造一个稳定、和谐、温馨的后方。
消防总队总队长万志祥指出,青海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广大警嫂同志们的理解支持和真情付出,离不开全体官兵的恪尽职守和无私奉献,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鼎力支持。他号召广大官兵要以“优秀女警官”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使命,刻苦钻研业务,保持优良作风,为青海消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广大家属要以“最美消防家庭”为榜样,更加理解、关心、支持消防工作,永远做官兵的坚强后盾,共同为青海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铸牢稳固的“大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