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组织召开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

31.07.2014  19:35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推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7月25日,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消保工作交流会。各市州局、省局直属分局主管局长、消保处(科)长及部分区县局消保工作负责人和工商所长参加了会议,达建宁副局长到会并作讲话。

  会上,西宁、海东、海南、海西工商局围绕学习贯彻新《消法》以及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省局消保处对全省系统消保工作进行了点评,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上半年,全省消保工作总体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宣传力度大。全省系统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季一法一考”消费维权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先后举办3期业务培训班,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57场,举办经营户培训班58期、设置展板500余个,电视专题宣传3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二是维权力度大。组织开展了家用电器、建材及装修装饰材料、服装鞋帽及妇女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先后抽查检验家电、服装等商品近200组,查扣不合格插座12794个,“三无”及假冒伪劣儿童服装6057件、儿童玩具8646件、童车253辆。全系统查办侵害消费权益案件409起,案值92.52万元。三是指导力度大。各地以推行《青海省流通领域建材商品经营行为管理规范》为抓手,逐步健全了建材商品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召开商品质量监管分析会和行政指导会,对重点商品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促进了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推行服务消费前期确认制、消费价格和服务内容明示制、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格式合同审核备案、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制等五项措施,有效规范了服务行业经营秩序,有力推动了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达建宁副局长从五个方面对全省消保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三是强化分类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四是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环境。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交流会,进一步统一了干部思想,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扎扎实实开展好下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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