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新政自今年8月起执行

07.04.2016  09:48

   ●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至7000元 ●实行学费和生活费“双向”资助

  今年8月起,西宁市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将受到政府资助。

  4月6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西宁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实行“八个一批”精准脱贫攻坚计划中,针对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受阻问题,紧牵脱贫的“牛鼻子”,长远谋划,扶贫先扶智,于近日制定出台《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弥补教育救助政策“短板”,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实施全程资助,让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西宁市将全程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至大学本科毕业(最长4年、医学专业除外);资助标准也大幅度提升,考入一本本科院校、二本和三本本科院校、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学费分别为7000元、6000元和5000元。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双向”资助,受学费资助的大学生按照全额城市低保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月资助生活费;不符合学费资助条件,但符合生活费资助的学生,西宁市也会将他们纳入全额城市低保范围,享受生活费资助,生活费标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调整。

  据悉,现行的《西宁市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助学暂行办法》于2003年制定,根据当时地方财力,每个低保家庭子女考入大专院校后,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借助2000元,就业后予以偿还。然而,这种低水平助学救助难以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在开展扶贫攻坚调研中,根据西宁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西宁市民政局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救助工作开展专项调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大专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对西宁市现在校大学生相关情况展开了实际社会调查和远程网上调查,对低收入家庭在校高中生情况有了摸底和测算,获取了完整的调查数据。

  对此,从2015年起,西宁市委、市政府把教育救助纳入“八个一批”精准脱贫攻坚计划,把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作为教育救助的重点任务,根据全国各地大专院校学费和生活费平均标准以及贫困学生的愿望,制定出台了《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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