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 “四清四治”专项行动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阎杰 通讯员袁媛 重庆市环保系统于2014年3月在璧山县召开现场培训会,宣布将用近一年时间全面开展以“清理‘三同时’、治理违法建设,清理排污权、治理违法排污,清理风险源、治理安全隐患,清理监管点、治理监管缺位”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四清四治”专项行动。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四清四治”专项行动,有利于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有利于环境风险防范,有利于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助于降低环保系统干部失职渎职风险。
环境保护“四清四治”专项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清查工作和治理工作两个方面。市环保局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局把掌握辖区环境污染源的总数、分类及污染治理情况等环保工作底数,已彻查行政审批、风险防范、检查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清查工作的重点。把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完成污染治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监管盲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等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
行动要求,对未执行环评、“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或限期改正;确保国家、市、区县重点监控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并扩大其他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覆盖面;对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要规范各个环境监管环节的职责权限,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及时消除环境监管盲点。
重庆市还将进一步落实各区县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市环保局指导责任;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自今年起开始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环保物联网,完善环保治理体系,提升环保治理能力;重点对群众反复投诉、媒体网络调查曝光、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督办,对重大环境问题要依法实施挂牌督办或区域限批;将环境保护“四清四治”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全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环境保护部分的重点考核内容。